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大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条件的详细归纳: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与经营年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3)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创新能力与研发投入: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长期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3)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较高标准(如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一定标准(如3%)。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标准(如15%)。
(3)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如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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