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标识方向)
山西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标识方向)申报要求
一、试点示范内容
1、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要求;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4、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专项条件
1、主动标识载体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1)主动标识载体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应满足以下方面的内容要求:
1)标识载体——结合5G、窄带物联网(NB-IoT)等新连接技术,开发或使用基于标识解析的主动标识载体;
2)数据互通——支持主动标识服务能力,建立物联网设备与标识解析的连接接口,在可信状态下支持基于标识的设备发现、数据获取、数据运营等服务能力,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传输保障;
3)可信验证——主动标识载体具有高安全防护等级,保证标识在安全状态下使用,不被非法篡改;平台侧与标识载体结合形成端到端系统,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能力,保证终端安全及通信安全;
4)应用创新——面向用户提供新型标识应用服务,以主动标识载体为基础,借助标识解析体系,实现工业终端与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的主动连接和信息交互,推进工业企业供应链管理、生产流程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能力转型升级;
5)体系接入——主动标识载体创新应用应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2、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应满足以下方面的内容要求:
1)标识编码——通
——专家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