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科技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需要具备哪些申报条件要求?
江宁区科技项目创新专项资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旨在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及产业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器”。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区创新资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江宁区范围内注册并纳税2年以上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主要从事本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服务,并具备应有的组织实施能力;
3、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5、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请区技术创新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区重点支持的“3+3+3+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
2、项目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3、申报项目已进入中试或小批量生产阶段;
4、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度高,目标市场明确,已具有一定市场基础,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5、项目须拥有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无纠纷(含已申报的知识产权);
6、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1年,生命科学类项目可放宽至2年。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创新项目;
2、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技术创新项目;
3、有在研区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
4、有未按时完成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企业;
5、目前仍处于研发前期的技术创新项目;
6、申报本次区创新资金专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区级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二、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1、优先支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含省级、市级和区级)、软件企业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经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在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3、优先支持各级领军人才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江宁区重点发展的智能电网、通讯与网络、软件与服务外包、节能环保、生命科学、可再生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的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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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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