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造精品奖励政策是什么?
“浙江制造精品”评选工作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每两年评选一次,历经企业申报、各推荐单位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多个环节。那么,浙江制造精品奖励政策是什么?
被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性投资及补助、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和财政资金奖励。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1、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不断提高“浙江制造精品”应用比重。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政府采购单位和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其排斥在招标采购项目之外;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及补助、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产品。对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目录》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二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工程或销售业绩,招标人须允许其参加工程的投标和政府采购竞争。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目录》产品申报省级优秀新产品、首台(套)产品评选与认定,并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已被评定为省级优秀新产品或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优先推荐列入《目录》产品。各级财政部门优先支持采购《目录》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按相关办法给予重点支持。
3、大力支持“浙江制造精品”拓展市场。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对企业参加由省级政府层面主办或组织的品牌展会和推广活动的,优先保障参展名额,相关部门应减免部分会展费用或按相关管理办法给予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资助。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鼓励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信息、开拓市场。
4、推行首购首用、订购和定向招标采购制度。在电子政务、电力、能源、石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水利水务、智能交通等领域,对《目录》产品实施政府首购首用或订购制度;对采购金额在规定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鼓励采用《目录》产品。
5、提高本省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力。鼓励政府采购和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采购《目录》产品,除《目录》中没有的产品外,如允许单位推荐三个以上品牌的,其中必须有一个《目录》中产品。在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招标采购时,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应优先引用《目录》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为参考。
6、强化金融支持。定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银企对接活动,加大金融机构对《目录》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列入《目录》的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的保费优先给予补贴。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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