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

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是什么?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2-08-01

相关政策明确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浙江制造精品”产品申报省级优秀新产品、首台(套)产品评选与认定,并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那么,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是什么?

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包括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是指企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首台(套)装备分为成套装备、整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专利或者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者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哪些产品可申报认定为首台(套)产品?

申报单位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正常经营、信用记录良好,建有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的企业。产品符合制造业首台(套)的申报条件,由企业自愿申报,经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推荐,经省经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审核认定为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分国际、国内、省内三个级别。

首台(套)产品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1)省政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规定:

a、强化首台(套)装备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和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b、开展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和国内首批次新材料,择优给与符合条件的国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择优给予符合条件的国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c、试行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在装备领域先行开展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试点,由省财政按国际、国内和省内类别分别给予总价20%、10%和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同一首台(套)装备不得同时享受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和保险补偿政策。

d、试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在新材料重点领域(先进半导体、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开展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国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按不超过首年度累计销售并实现交付应用产品货值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国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按不超过首年度累计销售并实现应用产品货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在次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下达拨付。用于首台(套)装备的新材料,且已享受过省级首台(套)装备认定、应用奖励的,不再重复支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与保险补偿不得同时享受。

e、完善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实行分档阶梯保险补偿机制,省财政对投保首台(套)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以及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产品首年度实际保费的90%、80%和70%给予保险补偿,并从次年度开始保险补偿比例逐年递减10%,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2)地方政策。金华市区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规定:新认定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买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装备产品保险的,购买方实际支出保费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助资金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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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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