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这两项奖励申报中!最高奖励300万!
深圳的企业主们注意啦!深圳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的相关申报指南。这两项补贴该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条件?马上为大家整理。
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
一、补贴标准
鼓励企业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扩大品牌效应和产品价值:
1.对网络零售额2022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企业2022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部分,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300万元。
已获得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相关资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认定条件
(1)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2022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2)2022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
(3)申报单位2022年12月至申报截止日当月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
以上项目条件中所指网络零售额均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项目
一、补贴标准
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发挥基地示范带头作用。
对获批(含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认定条件
2022年获批(含增补)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以《商务部关于2022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商电函〔2022〕411号)中“2022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为准。
以上项目条件中所指网络零售额均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以上为2023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的详解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了解更多可登录“企知道”平台订阅浏览。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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