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认定流程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通用申请条件
1、企业需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在本地持续经营不少于2年。其运营需规范,且业务符合本市的产业发展政策。
2、企业需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
3、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的营业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得低于10%。
4、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无任何安全、质量或环境污染等违法记录。
5、制造业中小企业将被优先入库,特别是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等领域的企业。
二、专项申请条件
1、专业化方向
(1)专注于产业链中特定环节或产品,且从事该细分市场至少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50%。
(2)至少有一项细分产品在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五,且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超50%。
(3)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得低于营业收入的3%。
2、精细化方向
(1)拥有自主品牌,并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
(2)产品达到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
(3)具备精细化管理体系,且已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方向
(1)产品或服务具有广东省、佛山市地域特色,并能提供个性化定制。
(2)掌握独特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3)拥有国家、省、市级特色称号或相关品牌认证。
4、新颖化方向
(1)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至少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2)拥有一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近三年参与制定或修订过相关业务领域的标准。
(4)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三、限制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企业,将不得提出申请:
(1)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或质量事故。
(2)有环境污染事故记录。
(3)存在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流程有以下几点:
1、企业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申请。
企业需按照要求详细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附上佐证材料。
2、主管部门初审与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初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将择优推荐这些企业,并将推荐的企业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深入审核。审核过程中,专家团队将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的评分标准,确定拟认定的企业名单。
4、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将拟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
5、正式认定与颁证
根据公示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正式发布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名单,同时会向这些认定企业颁发专精特新企业证书。
6、定期复核与维护
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并非永久有效,其有效期通常设定为3年。到期后,企业需要进行复核,以确认其仍符合专精特新企业的标准和条件。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复核所需材料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复核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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