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4-23

一、申报范围及补贴标准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氢能产业项目的申报范围和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项目:

1、绿电制氢项目:对于制氢设计能力500标方/小时以上(含500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企业,按实际电解水制氢用电量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每年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加氢站建设项目:具体分为固定式加氢站、临时加氢站等不同类型,补贴标准根据加氢站的类型和建设规模而定。例如,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其他类型的加氢站也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3、加氢站运营项目: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于4月25日前,登陆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地址:http://tfryx.tfryb.com/;平台咨询电话: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报资料。

2、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三、所需材料

申报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验收报告、相关合同和发票等。这些材料将作为申报审核的依据。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可能影响申报结果。

2、申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上所有必要的附件材料。

3、申报截止日期通常为通知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业主所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依据《申报通知》确定的基本标准对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提交。同时,将推荐报告及项目汇总表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推荐报告中须注明:“以上推荐项目经我局核实核查,项目真实、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

4、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级及各级其他同类补助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申报了国家、省补助资金或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经查重核验后,扣除重复申报部分的资金。

5、市经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按程序提出补贴建议。

6、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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