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通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省级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负责本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2024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系统报送时间:2024年4月26日-5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或寄送)时间为5月9日下班前,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平台指引》中相关规定,企业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如下:
1、企业资格:企业必须在吉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业务范围:企业需要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这些业务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人员结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需要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业务收入: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需要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这类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6、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有关规定。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管理办法》、《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
三、申报程序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采取网上与纸质材料同时申报,具体如下:
1、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chinatorch.gov.cn或者http://tas.innocom.gov.cn),进入,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至认定机构(根据各省管理办法指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已注册的企业可以通过原帐号登录申报。
2、提交材料。
(1)《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系统在线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技术实力或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或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获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科技奖励证明,获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明等(复印件,可选报);
(4)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表;
(6)《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附相应合同/协议、收款凭证、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下载打印的《服务外包接包合同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7)其它佐证材料。
四、材料装订及申报地点
企业纸质材料一式六份,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在材料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于规定期限内交至(或邮寄)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同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电子版光盘一张(注明单位)。
五、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光盘报到所在地科技局,由科技局正式文件汇总后集中报送。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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