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宁波如何“超常规” 发展数字经济 →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2-10-18

摘要

近日,宁波市经信局发布《宁波市超常规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行动计划(2022-2026年)(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宁波市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超过1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5%,建设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0个以上。

重要解读

      数字经济是新经济革命,是经济竞争、科技创新和制度变革的主战场,是经济增长的快变量、未来经济的增长极,是创新力竞争力的关键点,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主引擎。近年来,宁波不断加码数字经济发展,成效初显。2021年,宁波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达4300亿元,创历史新高。近五年,宁波市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8%。

 

      《行动计划》围绕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融合产业、培育平台型企业、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以及实施路径,具体内容如下:

 

▷发展目标

 

      到2026年,宁波市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超过1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5%。努力打造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全国数字贸易先行市、全国数字基础设施标杆城市、全国数字赋能共同富裕先行市、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国家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国工业互联网科创高地、全国数据要素创新试点先行地的“四城四地”发展格局。

 

      ——高潜力数字新兴企业加快成长,基本建成世界一流数字强港,若干高价值数字产业赛道布局基本形成。到2026年,数字核心制造业营收达到7000亿元,数字核心服务业营收达到4000亿元。

 

      ——数字创新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改革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到2026年,突破形成100项以上重大创新成果,宁波市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3%;每年引进培养领军型人才团队项目400个以上。

 

      ——数字技术全面融合生产生活,智能制造加快升级,数字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数字赋能生活新服务和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显著增强。到2026年,建设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0个以上。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先试,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到2026年,宁波市公共数据开放率超过30%,5G基站数量达到4.5万个,探索建立6G通信试验场。

 

▷重点领域

 

      (一)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1、着力打造数字制造业“主力军”

 

      强化数字经济制造业集群优势,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数字元器件(组件)、数字智能终端、电子信息材料等四大数字制造业发展。

 

      2、培育壮大数字服务业“生力军”

 

      推动工业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产品服务与互联网批零服务、新型数字设施建设与传输服务等四大数字服务业产业跨越式发展。

 

      3、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先锋军”

 

      强化数字技术供给能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超前布局以柔性电子、区块链、人工智能、6G通信、生物工程、前沿新材料、元宇宙等为重点的未来产业发展体系。

 

      (二)做精做优数字经济融合产业

 

      1、推进产业数字化

 

      加快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数字化发展。重点推进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区块链、虚拟现实、边缘计算等技术在制造业应用推广。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港航、智慧物流、数字文化、数字金融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化批零、数字化住宿、数字化餐饮、数字化商务等数字商贸业。加快发展数字化设施种植、数字林业、数字养殖、数字种业等。

 

      2、深化数字化治理

 

      深化建设数字政府,重点提升数字化经济调节、数字化市场监管、数字化社会治理、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政府运行建设水平,推动数字赋能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发展数字社会,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发展数字健康、智慧社保、智慧税务、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救助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

 

▷主要任务

 

      (一)数字经济系统引领工程

 

      加快“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推动产业大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信息业等分区融合建设,挖掘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数字经济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分类分层分级培育打造未来工厂、数字工厂、未来农场、未来市场、未来实验室等现代化新型组织。到2026年,累计建成行业产业大脑10个以上,为浙江省产业大脑能力开放中心提供组件300个以上,建成现代化新型组织50个以上。

 

      持续推动标志性应用建设,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一批“行业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科技大脑+未来实验室”“强港大脑+数字口岸”“金融大脑+数字银行”等具有新经济范式的标志性项目。

 

      (二)数字产业提升领跑工程

 

      加速工业互联网和软件新发展,重点推进supOS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1+N+X”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宁波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输出,支持打造面向服装、家电、石化、模具等重点行业的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6年,工业互联网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营收达到1000亿元。

 

      打造特色工艺集成电路新优势,围绕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一链四区”建设,强化产业链配套。健全“集成电路材料、装备—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行业应用”产业链条。发挥长三角集成电路区域产业优势,打造跨区域创新联合体。到2026年,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提升数字智能终端与元器件新能级,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动智能车载设备、智能消费终端等数字智能终端和光学电子、智能光伏组件等元器件(组件)领域重大项目落地量产。

 

      推动产品智能化升级,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终端产品的融合创新,大力开发新产品,丰富服务功能,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协同化发展,围绕芯片、关键部件和行业软件等领域,鼓励重点整机企业引进培育一批上下游关键环节企业,提升软硬件基础支撑能力。到2026年,新型数字元器件(组件)业营收达2500亿元,数字智能终端业营收达1700亿元。

 

      推动科技服务业从线下走到线上,与工业互联网融合,面向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数据资源、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数字化科技服务。到2026年,数字科技服务业营收100亿元,数字金融营收100亿元,数字内容营收650亿元。

 

      激发数字贸易新动力,加快建设66云链、大宗易行、eWTP数字清关、易豹全球数字化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大宗贸易全链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东欧商品进口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等,孵化培育一批规模出口的数字贸易平台企业。积极对接RCEP、CPTPP、DEPA等,拓展与协议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贸易领域和规模。发展直播电商,打造“宁波制造”“文化宁波”“舌尖上的宁波”等直播品牌,建设直播电商经济核心集聚区。到2026年,数字产品与互联网批零突破2000亿元,打造1个千亿级规模的直播电商经济核心区和10个百亿级规模的特色直播电商经济联动区。

 

      (三)数字赋能全域升级工程

 

      数字赋能产业升级,加快数字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企业上云上平台“三个全覆盖”,分行业、分层级、分类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和推广应用。分类打造两业融合、数字强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前沿科创等数字化场景;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云、用数、赋能”,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在企业生产单元、供应链管理等重要环节应用推广。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种业、数字养殖、数字渔业等数字农业新模式。到2026年,建成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0家以上,累计上云企业10万家以上,建成数字农业工厂50个以上,未来农场10个。

 

      持续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强化以数据整合共享促进业务协同融合,深入推进城市大脑迭代建设应用,融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加快完善算法模型开发,着力提升城市运行智能感知、预警预测和战略管理能力。迭代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宁波平台和“浙里办”“浙政钉”宁波频道,升级打造“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助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提升数字普惠化水平,促进数字服务优化共享,打造新场景新模式新路径,拓展数字经济的渗透力和覆盖面。建设数字社会,持续推动智慧健康、智慧教育、甬上乐业、甬有颐养等场景应用建设,增强数字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四)数字技术攻坚突破工程

 

      推动甬江实验室实施一批数字经济关键技术研究,谋划布局高端信息材料等领域大科学装置。推进浙江省先进燃料电池与电解池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柔性电子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移动网络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能级提升。到2026年,实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大科学装置有效突破,成功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新增数字经济类产业技术研究院5家以上,各类数字经济技术研究院集聚人才3万人以上。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数字经济万亿级产业,开展专用芯片、集成电路设计、光学仪器超精密加工、动态三维成像、交互式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实施“前沿引领技术2035”数字经济专项,聚焦未来产业培育,前瞻部署一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攻坚重大前沿技术,取得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实施“重大场景应用计划”,聚焦智慧港口、智能制造、道路交通、医疗健康等场景,推进数字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强化数字经济专利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申请国际、国家发明专利,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和首版次认定。到2026年,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创新成果突破100项。

 

      推动数字经济人才发展,对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扩大培育引进数量,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团队和青年专家。推动市“顶尖人才计划”“甬江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开发计划向数字经济领域倾斜。谋划软件、集成电路等领域专项人才政策。

 

      (五)企业主体培育提升工程

 

      打造雁阵式企业梯队,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培育计划,促进“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支持位于产业链前端的新星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数据资源优、产品应用广的数字经济企业群。遴选一批数字经济行业骨干企业,迭代实施“大优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培育计划,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到2026年,宁波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上企业达到3000家,其中核心制造业企业2200家,核心服务业企业800家。

 

      加快优势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传统制造业、服务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围绕数字化研发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分析、智能制造、智慧物流、供应链协同等业务,推进企业将优势及特色业务发展成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企业将信息技术部门、电子商务部门等培育成为创新型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制造业企业将涉及电子信息材料、数字元器件(组件)、智能终端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相关业务剥离重组;引导生产制造数字产品、提供数字服务企业发展成为数字经济核心企业。

 

      鼓励发展平台型企业,鼓励本地企业,充分发挥其具有的平台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收购、兼并国内外其他企业,推进以宁波为中心建立全球性平台总部,逐步形成行业具有影响力的总部企业。积极推动宁波本地以分公司、分销中心等形式单纯进行销售、研发、生产的数字经济企业向总部基地转型。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外贸与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平台、新零售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数字内容平台等各类平台发展,着力构建特色平台体系。实施大企业平台化培育计划,选择产业链覆盖范围广、综合实力强、平台化转型意愿高的大企业开展平台化培育试点;鼓励企业以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供给、数据价值创造、数字生态营造等为核心业务模式,发展成为平台型大企业和数字工厂。加快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的“沙盒”监管措施,创造宽松准入的“安全空间”,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突破。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科学有效监管,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到2026年,打造形成“制造平台、贸易平台、生活平台”三大平台高地。数字工厂标杆企业10家以上。

 

      (六)招大引强支撑工程

 

      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智能终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文化等领域大力招引头部企业。积极引进全球500强、全球软件百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软件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等来甬进行布局,着力引进一批头部企业。

 

      聚焦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谋划生成一批重大招引项目。深入实施“甬商回归”工程,积极引导甬企扩大本地数字经济项目布局,培育一批甬商回归数字经济项目。优化数字经济项目审批服务,加大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新建项目尽早开工。鼓励企业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努力靠前投资放量。到2026年,累计实施数字经济项目2500个以上,推动1000个以上数字经济项目竣工投产。

 

      (七)数据资源要素开发工程

 

      超前布局数字新型基础设施,迭代建设“千兆城市”,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典型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拓宽宁波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提升国际互联网访问性能。积极争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跨网互联网访问流量疏导能力。积极参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和长三角量子通信网,争取国家大数据中心长三角枢纽节点。加快建设宁波市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培育建设一批特色数据中心,加快部署能源互联网、能源大数据中心。

 

▷保障措施

 

      设立数字经济专项资金,联动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500亿元以上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群。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项目纳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及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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