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申即享!合肥发布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实施细则!
摘要
重要解读
6月份,合肥市发布《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合政办〔2022〕17号),提出力争到2025年,培育合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安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0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0家,推动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
《行动计划》中制定十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其中,第一条“引导专精特新发展”中关于“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政策、第二条“加速企业上市培育”条款、第三条“推进‘工赋’创新应用”条款、第六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条款、第九条“提升企业服务质效”中关于“技术改造评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顶层设计服务”奖励政策引自《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合办〔2021〕8号)。
《实施细则》针对新增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等三项政策条款,明确了申报条件、兑现流程等内容,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支持。
【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服务主体。其中,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不享受本政策。申请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申报类别】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新增的安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外省迁入宁波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外省迁入宁波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参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政策执行。
* 《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提出,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宁波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已由外省迁入宁波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三)为企业免费提供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对标诊断服务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诊断咨询服务商为企业提供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对标诊断服务。
申报条件:
(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为企业提供免费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的服务机构。
(2)中标服务单位完成合同任务并通过验收。
【兑现流程】
市经信局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联审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经信局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市经信局或下达至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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